近日,上交所修訂發(fā)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信息披露工作評價(2025年3月修訂)》(以下簡稱《評價指引》),并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修訂后的《評價指引》適用于主板上市公司和科創(chuàng)板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評價,是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績單”,也是推動上市公司履行穩(wěn)定市場主體責任、主動服務回報各類投資者、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抓手。近年來,通過評價,一批講誠信、懂規(guī)范、重回報的滬市公司脫穎而出,彰顯了扶優(yōu)限劣的鮮明導向,形成了高質量發(fā)展的良好示范。據(jù)統(tǒng)計,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為A的滬市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凈利潤平均增長5.6%,評價區(qū)間內股價上漲超15%。與之相反,評價結果為D的滬市公司,評價區(qū)間內股價下跌超4%。
本次修訂《評價指引》,是上交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資本市場新“國九條”以及“1+N”政策文件的具體舉措?!对u價指引》聚焦加強信息披露監(jiān)管、嚴懲財務造假、強化現(xiàn)金分紅監(jiān)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等工作部署,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提出更高要求,主要修訂思路如下。
一是更加聚焦“真實性”這個生命線。《評價指引》堅持嚴監(jiān)嚴管理念,將信息披露真實性情況作為評價的重要維度。落實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要求,新增財務真實性存在重大疑點的負面情形,進一步加大扣分力度。同時,還特別要求上市公司高度關注投資者反響強烈的信息披露文字錯誤等情形,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從小從緊從嚴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二是更加注重“可投性”這個價值源。《評價指引》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通過細化一年多次分紅、持續(xù)分紅、分紅可預期性的加分情形,明確具備分紅能力但長期不分紅的減分情形,引導上市公司積極實施現(xiàn)金分紅。壓實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體責任,單設關于上市公司投資者回報情況的評價條款,重點關注“提質增效重回報”倡議響應情況、回購增持實施情況以及市值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情況,推動上市公司持續(xù)提升投資價值。三是更加強調“公眾性”這個治理觀。《評價指引》高度關注公司治理情況,將運用股東會網(wǎng)絡投票提醒服務(即“一鍵通”)的情況作為評價維度,督促上市公司為中小投資者參與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提供便利。強化獨立董事履職保障,新增為獨立董事依法履職提供保障的評價指標,充分發(fā)揮獨立董事的內部監(jiān)督作用,推動公司提升規(guī)范運作水平。
下一步,上交所將抓好《評價指引》的落地實施,根據(jù)《評價指引》扎實開展2024-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助力構建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的長效機制,推動形成重回報、有擔當、受尊敬的高質量上市公司群體。